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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致发病的主要因素

疾病的发生,除决定于正与邪两个方面的因素外,还受环境、体质、精神状态、先天遗传和胎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。

一、环境因素

环境指人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,主要包括气候因素、地域因素、生活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。

1、季节气候因素

四时气候的异常变化,是孳生和传播邪气,导致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;而脏腑经络之气在不同的时令各有衰旺,人们对不同气候的适应能力也有所差异,故不同季节气候可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。如春季气候温暖多风,易生风温病;夏季气候炎热,湿郁热蒸,易生暑热或湿热病;秋季气候干燥,易生燥病;冬季气候寒冷,易生寒病等。部分疾病的发生与流行,也与一定的季节气候有关,如麻疹、百日咳、感冒等,多发生在冬春季节,痢疾等多发生于夏秋季节。此外,自然界气候的频繁变化,如时寒时温,忽晴忽雨,一湿一燥,人体难于适应和防护,亦可影响人体正气,导致正气相对不足而感邪发病,并常常诱发和加重宿疾。

季节、月、日等时间因素也能影响机体的调节和适应能力,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,所谓“人与天地相参也,与日月相应也”(《灵枢·岁露论》)。故中医学历来重视时间因素对发病的影响,如认为“二分”(春分、秋分)、“二至”(夏至、冬至)常常是宿疾复发和重病转危的关键时刻。临床上许多心脏病患者对二十四节气特别敏感,节气时必定发病,且病势危重。中医学还认识到月相的盈亏变化与发病有一定的关系,一般月亏时人体正虚而易患病。一日阴阳变化对发病的影响,则如《灵枢·顺气一日分为四时》所说:“朝则人气始生,病气衰,故旦慧;日中人气长,长则胜邪,故安;夕则人气始衰,邪气始生,故加;夜半人气入脏,邪气独居于身,故甚也。”

2、地域因素

不同的地域,由于气候特点、水土条件、生活方式、文化习俗等差异,常可影响人体的正气,或孳生不同的病邪,出现不同的常见病和多发病。如北方气候寒冷,易生寒邪致病;东南沿海,气候温暖,易生湿热,多病疮疡;江河流域、湖泊沼泽之地,地势低洼,水湿较盛,易生湿邪致病。有些地区,由于食物、饮水中缺乏人体必需的某些物质,常导致地方病发生。如远离海洋的内陆、山区,因其水土缺乏碘质,可致瘿瘤病(地方性甲状腺肿)等。现代流行病学和地质学研究也表明,地壳表面元素分布的不均一性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各地居民乃至所有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生理病理,使得一些疾病带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地方性。此外,人长期生活于某一较为稳定的环境中,便会获得对此种环境的适应性,因此不易生病;若环境突然发生变化,人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变化,则会容易感邪发病。

3、生活工作环境

不良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也可成为致病因素或诱发因素,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。如生活居住环境阴暗潮湿或干燥闷热,空气污浊、秽物淤积、蚊蝇孳生等,均给邪气的传播和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创造了条件。周围环境中的废气、废物、粉尘、噪音,以及农药、杀虫药剂的广泛使用等,均可导致空气、水源、食物的污染,成为直接的致病因素,造成严重的疾病或急慢性中毒。此外,各种外伤、虫兽伤、寄生虫等致病也与某些特定的环境有关。

4、社会环境

人类健康与疾病的发生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也十分密切,社会环境中的所有变量都会对健康产生影响,且其不确定性及潜隐性也极大。影响健康和疾病的社会心理因素可大致分为如下几类:

①社会制度,指为满足社会基本需求,社会所拥有的信仰、规范和程序。如家庭、宗教、经济和卫生保健制度。

②社会经济情况,主要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。

③社会文化变迁,即由各种因素导致的社会与文化重大变化。如社会动荡、价值观念、风俗习惯、道德标准的变化。

④社会结构,指构成社会各种要素及其分布情况,如社会阶层、城乡、婚姻等。

⑤生活方式或行为,即作为社会主体的人,为了生存发展而进行的物质和精神的消费活动,以及自杀与自残、吸毒、酗酒、性变态、赌博等社会变态行为。

⑥社会性灾害,如洪水、地震等自然灾害,以及战争等人为灾害。

⑦社会心理状态,指在社会心理刺激、社会歧视、社会隔离状态下造成的人格、精神和心理障碍。人类社会的各种变化,都会通过人们的心理影响躯体,即影响人的情志活动,如果人体不能自行调节与之适应,就会导致气机紊乱,脏腑功能失调,从而产生疾病和诱发宿疾。

二、体质因素

体质是因脏腑经络、精、气、血、津液的盛衰偏颇而形成的个体特征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气的盛衰,因此体质的强弱常常决定着疾病的发生与否。体质的差异,还决定着个体对病邪的易感性、耐受性。如偏阳体质易感风、暑、热邪,耐寒;偏阴体质易感寒湿之邪,耐热。个体对某些病因的易感性不同,发病倾向性也不同,如肥胖之人或痰湿内盛者,易感寒湿之邪,易患中风、眩晕之疾;瘦人或阴虚之体,易感燥热之邪,易患肺痨、咳嗽诸疾。体质还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,感受相同的病邪,因个体体质不同,病邪性质往往顺从体质特征而变化,如素体阴虚阳亢者,受邪后多从热化;素体阳虚阴盛者,受邪后多从寒化;素体津亏血耗者,易致邪从燥化;素体气虚湿盛者,易致邪从湿化等。从而表现为热证、寒证、燥证、湿证等不同的证候类型。

三、精神状态

精神状态的好坏,是影响正气强弱的重要因素之一。人的精神状态受社会因素、自然因素及自身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。如果情志舒畅,精神愉快,气机通畅,气血调和,则脏腑机能协调,正气旺盛而健康少病。如果情志异常波动,或多思善虑,非忧即怒;或痴情妄想,所愿不得;或境遇变化,情绪低沉;或意外刺激,情绪紧张;或气候变化,空气污染,噪音、自然灾害等,均可严重地影响人体的精神状态,导致气血失调,脏腑功能失常,正气不足,从而易于感邪发病。因此调摄精神,可以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,减少和预防疾病的发生。

四、先天因素

先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和胎传因素,二者均可影响疾病的发生。其一,遗传因素和胎传因素决定体质类型。不同的体质对病邪的易感性和耐受性不同,因此影响疾病的发生有所差异。其二,人类在遗传过程中,亲代所发生的某些疾病也相应地遗传给子代,此即所谓“遗传病”;胎儿在母体发育过程中,各种因素通过母体作用于胎儿,致使其出生后易患某些疾病,如先天性心脏病、先天性梅毒等,此即所谓“胎传病”。遗传病和胎传病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,它们是从父母接受的遗传信息或胎传病邪所引发的,因此在胎儿期就已形成,或处于潜在状态,很多疾病是终身的,除非经特殊治疗,否则将痛苦一生。遗传疾病是以垂直方式一代传给一代,故某些疾病常以一定的比例出现于同一家庭中,胎传疾病则无家族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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