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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火烫伤其他疗法

在烧伤的整个病程中,由于各个时期的主要矛盾不同而显出阶段性,一般分为津液渗出期(休克期)、火毒侵袭期(感染期)和创伤修复期三个阶段。因此,临床应针对这三个不同时期的病理特点,进行相应的治疗。

一、休克的防治大面积烧伤后48小时内,是液体渗出的高峰期,由于大量体液外渗,易引起低血容量性休克,因此,伤后48小时内称为休克期。严重烧伤可在6—12小时内发生休克,如烧伤面积在70%以上可在伤后2小时发生休克。另外呼吸道烧伤后气道阻塞,伤后的剧烈疼痛,都可导致和加重休克。所以防治休克的主要措施是尽快补充血容量,而保持呼吸道通畅、镇静、镇痛等也是防治休克的重要手段。

一般补液公式为: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%烧伤面积(Ⅱ、Ⅲ度)每公斤体重补胶体液和电解质液量1.5mL(小儿2mL),另加水分需要量2000ral(小儿按年龄体重计算)。胶体和电解质液的比例一般为0.5:1,严重深度烧伤可为0.75:0.75。补液速度:伤后8小时补人总量的一半,另一半于伤后16小时补人。能口服者尽量口服。伤后第二个24小时的胶体和电解质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,水分仍为2000mL。

呼吸道烧伤时,如气道水肿严重影响气体交换者,应行气管切开术。烧伤后使用镇静、镇痛剂如杜冷丁,对防治休克的发生有帮助。

二、败血症的防治败血症是大面积烧伤死亡的主要原因,一般在伤后3~10天(水肿回收期)及伤后3—4周(溶痂期)感染的发生率最高,程度亦最重。这个时期,积极增强患者抵抗力、加强创面换药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防止败血症的发生,一般选用广谱抗生素或根据分泌物细菌培养选择敏感的抗生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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